零售商所訂的退貨規(guī)定,不但能降低消費者承受的風險,也是鼓勵購買的誘因。如果是郵購商品,消費者改變心意而退貨,成本常常是由零售商承擔。一些事例和傳聞的證據(jù)顯示,如果退貨率高于20%,就足以減少零售商的營業(yè)利益,因此廠商在訂定刺激消費者需求的退貨規(guī)定時,也是小心翼翼。其實,零售商的退貨規(guī)定通常還是有些制衡機制,雖然有些條款很大方,但也會有相關限制。
最近本文作者和萊恩.費瑞林(Ryan Freling)合著的文章發(fā)表于《零售期刊》(Journal of Retailing),找出退貨規(guī)定中可能使退貨沒那么容易的五大因素。
這五大因素是:
- 金額因素:退款會退還多少。
- 時間因素:愿意接受退貨的時間長短。
- 精力因素:消費者要退貨,需要花多少精力。
- 交換因素:退款的形式是只限店內使用的抵用金(store credit)或是現(xiàn)金。
- 范圍因素:能夠退貨的品項限制,例如折扣商品是否能退貨。
我們研究中的好消息在于,寬松的退貨規(guī)定所增加的購物品項數(shù),會大于所增加的退貨品項數(shù)。
然而,因為規(guī)定較寬松而購買的品項,最后被退貨的比例也確實較高,實際影響還是要看規(guī)定而定。有些退貨規(guī)定對購物的影響大于退貨,有些規(guī)定則是影響退貨大于購物。
我們發(fā)現(xiàn),如果提供全額退款(金額因素)或是讓退貨手續(xù)較簡便(精力因素),最能讓消費者買下產品。但另一方面來說,如果想減少退貨數(shù)量,比較有效的做法就是拉長退貨所需時間,或是折扣品不接受退貨。此外,如果是退現(xiàn)金,最后顧客能得到的退款常常少于當初付的全額,所以如果采用的是退店內抵用金、但可退全額,會有更多人想退貨。
然而,零售商在現(xiàn)實生活里到底會選用哪種退貨規(guī)定?
為了深入了解,我們分析了美國在網路上公布其退貨規(guī)定的79家零售商,發(fā)現(xiàn)最常見的限制方式是透過金額因素,也就是退貨時能取得多少退款。第二則是透過精力因素,像是要求顧客保留完整收據(jù)簽單、或是要填寫整張退貨表格。各店平均的退貨期限是57天,而平均的再處理費(restocking fee,亦稱「重新上架費」,退款時將予以扣除)則是14%。而且,93%的公司都不會退運費。最后,銷售耐久產品的公司有關金額及精力因素的相關退貨規(guī)定,都比銷售非耐久財?shù)墓緛淼脟馈?/p>
零售商是否有改進的空間?我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。以下提供6項策略可供選擇,讓零售商既能提升銷量、又能減少退貨。
● 根據(jù)退貨原因,選擇性放寬退貨條件。
舉例來說,Gap的退貨期限是售出后45天,但產品本身的瑕疵不在此限。
● 根據(jù)時間遠近,選擇性放寬退貨條件。
高級百貨公司Neimen Marcus規(guī)定,售出后59天內退貨,可退100%款項;60-120天內退貨,可退75%款項,諸如此類。
● 對比較便宜、需要消費者信心的產品,選擇性放寬退貨條件。
讓自有品牌享有「兩倍退款」優(yōu)惠,可能讓人增加對該品牌的品質觀感。寬松的退款條件不只是讓人降低感受到的風險,也是種品質的表現(xiàn)。
● 對于較重要的客戶,選擇性放寬退貨條件。
倉儲式商店Sam’s Club要求,非會員退貨時需要攜帶收據(jù)(精力因素),而對會員則無此要求。
● 晚點啟動退貨規(guī)定,好讓「弊帚自珍效應」(endowment effect)發(fā)揮作用。
強迫顧客需要試用產品一段時間才能退貨,會讓顧客建立起這項產品「屬于我」的想法(也就是弊帚自珍效應,對自己擁有的東西,評價高于未擁有那樣東西之時),能夠延長他們想擁有的時間,也能減輕顧客在購買之后覺得后悔的想法。相關的做法之一,例如購物后的15天內不得退貨,在那之后的15天期間內可退貨。舉例來說,如果向家具商RC Willey買床墊,自送貨日起100天內,可以要求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;但這項條款要在至少試用30天之后才能啟用。
● 禮品退貨限制。
在成衣品牌Burlington Coat Factory,如果退貨人并非購買者,就只能退店內抵用金;如果退貨人就是購買者,則能退現(xiàn)金。
除了這些明確建議外,零售商應該將退貨規(guī)定視為「增加需求」和「限制退貨」之間的制衡方式,也要記得,訂定退貨規(guī)定其實有很多選擇。所謂正確的退貨規(guī)定,要看零售商自己、以及所希望達成的目標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