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棘手”并不是指困難程度。棘手問題的特別之處,在于利用傳統的分析流程無法找出解決方案。棘手問題有無數種面貌,難以描述,也無單一正確答案。環(huán)境惡化、恐怖主義、貧窮等,都是棘手問題的典型范例。這類問題完全不同于那些艱難卻普通的問題,那些問題只要采取標準做法,就能在有限的時間內解決。
1973年,兩位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(qū)的教授霍斯特.瑞特爾與梅爾文.韋伯,在《政策科學》雜志發(fā)表一篇文章,介紹棘手社會問題的概念。在這篇〈一般規(guī)劃理論的困境〉(Dilemmas is a General Theory of Planning)中列出十項特性,以區(qū)分棘手問題與一般艱難問題。
1.棘手問題并沒有明確公式。棘手問題不同于一般問題,無法對問題作明確描述。
2.棘手問題沒有停止的時候。當你找到一般問題的解決方案時,會清楚地知道,而面對棘手問題時,尋求解決方案的過程卻從未停止。
3.棘手問題的解決方案無關對錯,只有好與壞。一般問題的解決方案可客觀地評估對錯,而選擇棘手問題的解決方案,其實只與判斷有關。
4.棘手問題的解決方案,并無法進行立即測試或終極測試。一般問題的解決方案是否有效,或許可立即看出,而棘手問題的解決方案,卻可能隨著時間經過,產生意想不到的結果,因此成效難以衡量。
5.每一個棘手問題的解決方案,都是“僅此一次”;因為我們沒有機會嘗試錯誤,而每一次的嘗試,都會產生重大影響。一般問題的解決方案,都可輕易嘗試與放棄,但對棘手問題來說并非如此,因為任何一個解決方案一旦執(zhí)行,就無法停止。
6.棘手問題并沒有一組描述完整的潛在解決方案,也沒有一套詳細說明,與可納入規(guī)劃中的可執(zhí)行作業(yè)。而一般問題卻正好相反,擁有有限的解決方案。
7.在本質上,每一個棘手問題都是獨一無二的。所謂的一般性問題,通常都屬于同類型、有固定解決模式的問題,棘手問題卻往往史無前例,因此過去經驗絲毫幫不上忙。
8.每一個棘手問題都可視為其他問題的癥兆。一般性問題通常都是單一問題,而棘手問題卻與其他問題糾纏不清,但所有問題的根本原因又不盡相同。
9.每一個棘手問題都存在歧異,并可用多種不同的方式解讀。每一個棘手問題都涉及許多利害關系人,每一個人對問題的本質,與問題發(fā)生的原因,都有不同解讀。
10.規(guī)劃者沒有犯錯的權利。提供棘手問題解決方案的人,必須對所有行動的后果負責,因為這些行動可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