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的按市值計價,是指公司在每季結賬時,根據(jù)資產若當時在公開市場出售可得到的價格,進行重新評價,而不管當初實際花了多少錢取得那些資產。這種做法,杜絕了過時或一廂情愿的資產評價法,因此,是所謂「公平價值會計」的一個關鍵做法。數(shù)十年來,與會計準則相關的一場熱烈辯論,核心議題正是按市值計價的資產評價法。
2008年秋季,信貸市場驟然凍結,許多金融機構手頭資產的市價,跌到空前的低點,因此許多銀行家公開譴責說,公平價值會計讓金融業(yè)雪上加霜。像經(jīng)濟學家布萊恩.魏斯伯利(Brian Wesbury)以下的說法,就反映了這一派觀點:「按市值計價的會計規(guī)則,讓一個大問題變成一場大災難。絕大多數(shù)的房貸、公司債與結構債并未違約,但因為市場凍結了,造成這些資產的價格低于真實價值。」魏斯伯利認為,按市值計價法讓許多銀行有破產之虞,被迫以「跳樓拍賣價」出售資產,進一步壓低了資產的價值。在這一派論者的游說下,美國與歐洲部分政界人士,要求暫停實施公平價值會計,改用「歷史成本會計」(historical cost accounting);基本上,歷史成本會計是以原始成本或購買價為資產的評價基礎。